每校應設足球場、設置接送學生臨時停車用地、增設選修走班課教室……市教委昨天公布《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這是自2005年頒布原標準以來,本市中小學辦學標準13年來首次“升級”。市教委表示,新標準的建設指標適用于新建中小學校,改建、擴建中小學校可參照執(zhí)行。
為了適應教育教學的新需求,新標準要求,依據(jù)國家關于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的規(guī)定,增設體育場地。其中,足球場成“標配”:每校應設足球場,且每班每周必須有一天能安排大球(足球、籃球、排球)訓練或比賽,即各校應每5班設置不少于1片大球場。
依場地條件,可設手球場、腰旗橄欖球場、冰球場、棒球場、壘球場、攀巖墻及快樂體育園地等體育設施。附近沒有游泳設施的學校宜設游泳池(館),設置位置宜便于向周邊社會開放;中小學校均不得設深水區(qū)。
新標準還對校園的舒適度和便捷性進行了進一步升級。比如,標準明確,保護并利用建設用地上原有的綠植資源,未經(jīng)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砍伐及移植原有樹木;新建學校的校園綠地率不得低于30%,中心城區(qū)外宜為35%及以上;校園道路均應進行無障礙設計。
為從源頭上杜絕校門口堵車問題,新標準規(guī)定,學校主要出入口不應設在城市主干道上;校園應設2個及以上出入口,宜設置機動車專用出入口,宜在校門處及校內(nèi)實現(xiàn)人車分流。同時,學校主要出入口處應設置緩沖場地及家長接送學生的上下車臨時停車用地。不得在校園內(nèi)設置面向社會開放的停車場。應按“平戰(zhàn)結合”的使用原則,充分利用地下人防空間解決校內(nèi)機動車停車問題。地面上可設一定數(shù)量的臨時停車位,其上限為教職工人數(shù)的10%。
適應新的考試和教學改革的需要,市教委明確,新建學校要增設選修走班課教室。為適應分層教學需要,高中需設置容納人數(shù)為13至15人的中教室及容納人數(shù)約5人的小教室;初中設少量中教室。各教室間宜采用隔音且易組裝的隔斷裝置,提高空間組合的靈活性,為未來隨教學模式改革調(diào)整空間形狀及組合提供方便。同時,還需為學生設置大小多樣的研討空間和作業(yè)、作品展示空間。
此外,學校應設合班教室、圖書室(館)、學生社團工作室、體質(zhì)測試室、心理輔導室、德育展覽空間、資源教室、任課教師辦公室、錄課室。有條件的學??稍O置天文觀測臺、現(xiàn)代農(nóng)業(yè)研試點等。
新標準同時指出,每校必須自設食堂(含廚房)。 |